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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控制规定
2003-09-18 10:39
  1, 尼日利亚本国货币禁止输入和输出
  奈拉被禁止输入和输出,但尼日利亚居民从国外旅行返回本国时可持有最多不超过1000奈拉用于及时的本国结算。

  2, 5000美元及其以上外汇输入需申报
  5000美元及其以上的等值外汇须填写TM表申报,仅仅是为统计目的。

  3, 个人旅行补助
  所有尼日利亚居民可在外汇市场为个人旅行补助购买外汇。尼日利亚海外出生的儿童或持有外国出生的尼日利亚裔儿童也可获得同样的地位。

  4,商务旅行补助
  已注册的公司可购买商务旅行补助外汇。

  5, 个人家庭汇款
  外国居民可允许100%的汇回纳税后的所得作为个人家庭汇款,但汇款前需向银行出示收入证明和纳税证明。

  6, 特许权使用费、技术服务费和管理费
  特许权使用或技术服务协定所获报酬的汇款限制在净销售额的1-5%,管理服务报酬汇款限制在公司税前利润的2-5%,管理服务报酬在经营开始的3-5年内无预期利润时其汇款可限定在净销售额的1-2%。咨询报酬汇款可达到项目费用的20%,咨询项目须是技术含量较高本土公司无能力达到。高技术合资企业服务协定应包括尼日利亚方人员培训计划,另外,尼日利亚专业人员应从开始就参与项目的实施。

  7, 酬金、收费及在尼提供服务的其他收费
  支付酬金、收费以及其他以外汇支付的服务收费由支付方自行决定。

  8, 撤销外国担保人货币存款作为奈拉贷款的担保物
  中央银行1989年4月发布的货币政策通告中禁止外国人为奈拉贷款提供担保的规定仍然有效。

  9, 外国访问者旅馆账单的支付
  只有注册的旅馆作为方可已批准的买方接受外国访问者以外汇支付旅馆账单,但以外汇支付旅馆账单并非强制性的,由付款的外国来访者自行决定。

  10,货币交易中的反洗钱规定
  根据1995外汇监管和相关条例第17号法令第21章规定,输入外汇金额超过10000美元现金并存入授权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住所账户的个人只能从该账户提取现金。
  根据该法令第22章规定,尼日利亚人和个人不得以外汇购买和购置土地、股票、股权债券、各种形式的可议付的金融工具和汽车。上述项目的支付必须通过尼日利亚银行转账或银行支票的方式。为保证遵守法律规定,所有银行被指示任命一位官员负责向尼日利亚中央银行提交最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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