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亚经济特别报道经贸新闻商家供求信息信息发布尼日利亚概况贸易指南专题调研投资向导关于我们
双边关系投资信息企业名录税收和农业
当前位置: 主页 >  投资向导 >  金融 >  正文

货币市场
2003-10-21 21:09
  1,银行数量在90年代迅速增长
  1986年金融部门放松管制,加之可从外汇套汇中迅速而容易地获利,导致90年代末期银行数量迅速增加,1997年商业银行和证券银行数量增至115家。1998年1月,尼日利亚中央银行清偿了26家有问题的银行,使银行总数减少到89家,其中商业银行51家,证券银行38家。1999年,有5家证券银行转成商业银行,一家外国银行获得了商业运营许可,从而结束了长达8年的新银行设立禁令。到2002年6月,尼日利亚银行总数又达到了89家,共拥有2994家分行。2月,中央银行撤销了Savannah Bank银行的许可。目前,主要较大的结算银行有非洲联合银行(United Bank for Africa)、尼日利亚联合银行(Union Bank of Nigeria)和第一银行(First Bank)。金融部门管制的放松造成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社区银行、兑换钱庄和抵押银行的大量涌现,但金融体系仍然由商业银行和证券银行所支配,2002年6月,拥有机构储蓄额的97.2%,2001年12月为95.2%。2001年1月中央银行允许银行注册全能银行,这意味着银行不再受限于经营范围限制。

  2,银行资本不足
  金融业的快速增长扩展了管理当局对行业的监控能力。由于管理能力差、资本不足以及外汇经营业务恶化,许多银行出现了较为严重的问题。中央银行实施的加强银行的资本基数,控制借贷和呆账坏账,清算陷入困境不可挽救的银行等一系列改革获得了成功。在中央银行撤销了3家有问题银行的经营许可和更换领导层并彻底调整了8家陷入困境银行的资本后,困境银行从1998年的22家逐步减少,到2000年完全消失。为改善国家金融体系的财务基础,最低缴纳资本金从1991年起一直固定不变,即证券银行4000万奈拉,商业银行5000万奈拉,到1997年将其一律提高到的5亿奈拉(590万美元)。2001年1月起,规定新银行的最低资本从2000年的10亿奈拉增加到20亿奈拉(1970万美元),现有银行须在2002年底将资本基数提高到10亿奈拉。
  尽管做出了一系列加强金融体系的努力,但尼日利亚仍然存在有大量的规模较小资金匮乏的银行。根据中央银行数据,在目前运营中的89家银行中,10家银行占据了全部银行资产总额和存款总额的一半以上,使大量的小银行争抢大银行留下的残羹冷汁,游离于利润的边缘。因此,尽管尼日利亚银行的系统兴危机不太可能出现,但在未来数年内许多小银行关门倒闭或被大银行吞并可能是非常符合经济原则的。虽然允许经营全能银行,使与大型商业银行有业务往来的商家获得利益,但在短期以至中期内,大多数以透支形式和短期贷款为主的银行贷款结构将不会改变。

  货币市场拥有如下类型的银行机构:

  1, 贴现银行
  作为一个特殊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动员资金投资证券。它通过贴现和再贴现政府证券来开展业务,在对市场货币转换金融体系的过程中,作为央行、获得许可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中介来提供服务。目前运营中的贴现银行有,First Securities Discount House Limited、Express和Consolidated Discount House Limited。

  2, 商业银行
  尼日利亚第一家商业银行建立于1892年。其主要有三种功能,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支付及结算。现有银行的最低资本须达到10亿奈拉,而新设立银行须达到20亿奈拉。根据1998年数据,商业银行占资产和存款总额的85-90%,资本储备的70%。目前已有56家商业银行及其2000家分行。

  3, 证券银行
  从事存款业务,通过向从市场筹集资金的客户提供中长期贷款和提供设备租赁、银团贷款、债务代理服务和项目咨询来满足法人和机构客户的需要。第一家证券银行成立于1960年,2000年共有36家证券银行及其113家分行,1998年起资产总额为1260亿奈拉。

  4, 社区银行
  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为社区拥有和管理,并向社区提供金融服务。国家社区银行委员会负责处理建立社区银行的申请。第一家社区银行开设于1991年,至今已向1366家社区银行颁发了许可,在运营2年后由央行颁发最终许可。

  5, 全能银行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拉各斯经商室邮箱